山东中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年产3600吨不锈钢装饰管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7年12月29日,山东中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蒙阴县组织召开《年产3600吨不锈钢装饰管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会议。验收工作组由属地政府(蒙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单位(山东中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山东信泽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并特邀3名专家(名单附后)组成。 验收组依据《年产3600吨不锈钢装饰管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和本项目环评报告表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1月3日,已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临沂市蒙阴县经济开发区蒙山五路,属于建设类新建(补办)项目,主要产品为不锈钢装饰管,规模为3600吨/年;目前主要建设完成不锈钢管车间、办公室等公用辅助工程及废气处理设施等环保工程。本项目无厂外配套工程和依托工程。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7年6月,该公司委托山东民通环境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山东中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3600吨不锈钢装饰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17年9月26日,蒙阴县环境保护局以蒙环函[2017]120号文《关于山东中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3600吨不锈钢装饰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2012年5月本项目开工建设,并于2016年12月投入运营。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以“年产3600吨不锈钢装饰管项目中已建设完成并投入生产的项目”作为验收范围进行验收监测及评价。 二、工程变动情况 在将本项目环评及批复阶段与实际建设情况对比发现,企业部分环保设施发生了变动,变动原因主要是生产工艺及产污特点和环保要求。 变动情况如下: 1、因焊接工序不需要加焊丝和焊条,采用清洁的不锈钢带利用氩弧焊直接熔化母材达到焊接的目的,此过程几乎不产生焊接废气。因此,在制管焊接工序未上环保设施、未设立排气筒。 2、制管工序管材冷却通过循环水冷却降温,自建循环水池,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3、项目原料选用清洁的不锈钢带,通过焊接成型后的水洗冷却过程表面已经很清洁干净。抛光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件表面的美观性和光滑度,产生的粉尘量很少,通过沉降室(长×宽×深:40m×6m×4m)的沉降作用可以满足排放要求。因此,抛光工序为上布袋除尘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厂区废水经管道排入化粪池,雨水通过地表径流下渗或流出厂外。 1、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主要为职工生活产生的污水,主要污染物种类有COD、氨氮、SS,产生量为240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蒙阴盛科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东汶河。 2、冷却循环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废水主要为制管工序冷却用水,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循环量为60m3/a。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包括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抛光废气,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抛光工序未收集粉尘等。 1、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是抛光工序产生的抛光粉尘。抛光粉尘主要成分是颗粒物。本项目采用沉降室自然沉降,再经过16m高排气筒排放。 2、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抛光工序未收集粉尘等污染物,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后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主要产生噪声设备有制管机、抛光机、切管机等,主要采取车间封闭、减振、隔声等治理措施。本项目位于蒙阴经济开发区内,厂界周边无噪声敏感目标。 (四)固体废物 1、一般固废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下脚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物、抛光粉尘共计3.64t/a,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贮存区,定期外卖;职工生活垃圾3t/a分类袋装后暂存于生活垃圾箱,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危险固废 本项目设备检修和维护时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废机油0.01t/a,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企业已于青岛新天地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有限公司签订处置协议。 3、企业已按照规范建设了危险废物暂存库。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有组织废气 抛光工序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2.9mg/m3,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中表2一般控制区颗粒物浓度排放限值(20mg/m3);排放速率为0.05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16m、3.98kg/h),达到设计指标。 2、无组织废气 在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上风向设置1个参照点位,下风向设置3个监控点位对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在0.144mg/m3~0.377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要求。 3、厂界噪声 在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厂界昼间噪声值在51.5dB(A)~56.0dB(A)之间、夜间噪声值在40.9dB(A)~49.7dB(A)之间,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3、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不涉及SO2、NOx排放,因此不计入总量;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污染物种类主要有COD、氨氮、SS,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蒙阴盛科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东汶河。 (二)环保设施去除效率 1、废气治理设施 项目抛光工序环保治理设施为沉降室,且抛光工序为半封闭式操作,抛光粉尘经抛光底座处风机引入沉降室内净化,满足要求。 2、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在采取车间封闭、减振、隔声等治理措施后,在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厂界昼间噪声值在51.5dB(A)~56.0dB(A)之间、夜间噪声值在40.9dB(A)~49.7dB(A)之间,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 五、验收结论 验收工作组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中规定的验收程序、自查内容、验收执行标准、验收监测技术要求、验收监测报告编制的要求,对本项目逐一对照核查形成以下验收意见: 1、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复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 2、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3、建设单位因项目未批先建受到处罚,被责令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已经改正完成; 4、验收监测报告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5、验收期间没发现其他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等情形。 综上所述,山东中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批复及环保要求落实了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山东省相关排放标准,因此,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六、建议和要求 1、建设项目变动情况向环保局报告; 2、加强各类生产、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完善危废暂存库的防腐、防渗等措施。 七、公示期:2018年1月3日—2018年2月2日。 联系人:张兴章 联系电话:13953863136 邮箱: 山东中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8年 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