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华峰机车车辆配件有限公司 年产10000吨铸钢件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7年11月12日,蒙阴华峰机车车辆配件有限公司在蒙阴县组织召开《年产10000吨铸钢件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会议。验收工作组由属地政府(蒙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单位(蒙阴华峰机车车辆配件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山东信泽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并特邀5名专家组成, 验收工作组依据《年产10000吨铸钢件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该项目环评报告表及批复进行对照,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检查意见,并提出整改要求。截止11月15日,已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本公司自查,认为本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管理条例》以及企业自行验收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位于蒙阴县经济开发区汶河二路以北,属于建设类新建项目,主要产品为铸钢件,规模为10000吨/年;目前主要建设完成制芯车间、热处理车间、机加工车间、铸造车间、北车间、辅助材料库、理化室、办公室等公用辅助工程及废气处理设施等环保工程。本项目无厂外配套工程和依托工程。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2012年11月,蒙阴华峰机车车辆配件有限公司委托北京华夏博信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蒙阴华峰机车车辆配件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铸钢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12年11月19日,蒙阴县环境保护局以蒙环函[2012]92号文《关于蒙阴华峰机车车辆配件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铸钢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批复》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2012年12月本项目开工建设,并于2013年10月调试运行。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总投资2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7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以“已建设完成并投入生产的项目”作为验收范围进行验收监测及评价。 二、工程变动情况 在将本项目环评及批复阶段与实际建设情况对比时,发现企业发生了变动,变动原因主要是企业的经营,行业的发展,环保形势的严峻以及市场波动。 变动情况如下: 1、企业对部分设施设备进行了升级换代。包括采用对环境污染较小的水玻璃砂进行型芯的制作;采用更为先进的热处理一体炉进行铸件的热处理;采用天然气做为钢包烘烤燃料。 2、企业对部分生产工艺进行了优化。包括淘汰冒口切割工序;淘不使用工序等; 3、企业对环保设施进行进一步的配套完善,包括主动对现有的电炉排气筒安装在线监控系统;对老旧的废气处理设施积极进行更换;对环评中未要求有组织排放的混砂、浇注、清渣等工序废气均进行了有组织收集,并安装了废气处理设施。 4、企业已有变化情况补充说明。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主要为职工办公产生的污水,主要污染物种类有COD、氨氮、SS,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蒙阴盛科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东汶河。本项目生产过程废水主要为电炉熔化工序冷却用水,冷却水循环利用、其中小部分清净下水综合利用。 (二)废气 1、有组织废气 (1)混砂粉尘主要成分是颗粒物。本项目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混砂粉尘,再经过20m高排气筒排放。 (2)熔化烟尘主要成分是颗粒物。本项目采用旋风除尘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熔化烟尘,再经过15.5m高排气筒排放。 (3)浇铸烟尘主要成分为水蒸气、颗粒物等;焊接烟尘主要成分为颗粒物。本项目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浇铸烟尘和焊接烟尘,再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 (4)清渣粉尘主要成分为颗粒物。本项目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清渣粉尘,再通过22m高排气筒排放。 (5)清砂粉尘主要成分为颗粒物。本项目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清砂粉尘,再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 (6)落砂粉尘主要成分为颗粒物。本项目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落砂粉尘,再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 (7)制芯废气主要成分为颗粒物、酚类、甲醛。本项目采用低温等离子处理装置+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制芯废气,再通过16m高排气筒排放。 2、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混砂、落砂等工序散逸的粉尘;制芯工序未收集的少量挥发的酚类、甲醛以及钢包烘烤工序产生的氮氧化物,通过加强车间通风后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主要产生噪声设备有电弧炉、造型机、机放悬链式抛丸清理机、砂再生处理设施、混砂机、焊机、壳型机、冷芯机、560型钻铣床、立式铣床、车床、钩体专用加工机床、废气处理设施风机等,主要采取车间封闭、减振、隔声等治理措施。本项目位于蒙阴经济开发区内,周边无噪声敏感目标。 (四)固体废物 1、一般固体废物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熔渣200t/a、废砂500t/a、除尘渣2.0t/a、废包装物1.0t/a、下脚料1.0t/a、废铁屑1.0t/a、焊渣0.1t/a、不合格品60t/a以及生活垃圾60t/a均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其中废熔渣、废砂、除尘渣经收集后,外售作为建筑材料;废包装物、焊渣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作卫生填埋处理 2、危险废物 本项目电炉集气罩转向过程中产生的废液压油、废油桶,均属等危险废物,置于暂存库临时存放,委托山东中再生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3、企业已按照规范建设了危险废物暂存库。 (五)其他环保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设施 本项目烘包机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在厂区铸造车间西北侧设置有一座天然气站,并配套有气体报警装置。 2、在线监测装置 本项目在电炉熔化工序废气排气筒设置了一台废气在线监测装置,型号为CEMS1000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监测因子为颗粒物,目前已联网并委托山东丽泽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运营。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气 在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排放: (1)熔化工序排气筒1#颗粒物排放浓度<4mg/m3(小于检出限),满足《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3)中表2标准限值(20mg/m3);由于排放浓度小于检出限,所以排放速率未计算,因此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3.74kg/h)。 (2)钢包清理工序排气筒2#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7.3mg/m3,最小值未检出,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中表1标准限值(30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2kg/h,由于排放浓度最小值小于检出限,所以排放速率最小值未计算,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9.32kg/h)。 (3)混砂工序排气筒3#颗粒物排放浓度在14.8mg/m3~20.7mg/m3之间,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中表1标准限值(30mg/m3);排放速率在0.01kg/h~0.03kg/h之间,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5.90kg/h)。 (4)落砂工序排气筒4#颗粒物排放浓度在18.3mg/m3~22.3mg/m3之间,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中表1标准限值(30mg/m3);排放速率均在0.12kg/h~0.19kg/h之间,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5.90kg/h)。 (5)抛丸工序排气筒5#颗粒物排放浓度在18.9mg/m3~20.9mg/m3之间,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中表1标准限值(30mg/m3);排放速率均在0.05kg/h~0.07kg/h之间,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5.90kg/h)。 (6)浇注、焊修工序排气筒6#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7.6mg/m3,最小值未检出,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中表1标准限值(30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1kg/h,由于排放浓度最小值小于检出限,所以排放速率最小值未计算,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5.90kg/h)。 (7)制芯工序排气筒7#颗粒物排放浓度<4mg/m3(小于检出限),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中表1标准限值(30mg/m3);甲醛排放浓度在0.214mg/m3~0.310mg/m3之间,酚类排放浓度在0.062mg/m3~0.145mg/m3之间,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25mg/m3、100mg/m3);由于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检出限,所以排放速率未计算,甲醛排放速率均为0.002kg/h,酚类排放速率在0.0003kg/h~0.001kg/h之间,分别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3.98kg/h,0.294kg/h,0.114kg/h)。 在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在0.183mg/m3~0.417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在0.053mg/m3~0.077mg/m3,甲醛排放浓度在0.138mg/m3~0.188mg/m3,酚类排放浓度在0.004mg/m3~0.008mg/m3,监测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氮氧化物0.12mg/m3,酚类0.08mg/m3,甲醛0.20mg/m3)。 2、厂界噪声 在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厂界昼间噪声值在51.5dB(A)~57.1dB(A)之间、夜间噪声值在43.4dB(A)~49.8dB(A)之间,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3、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不涉及SO2,涉及到的NOx为无组织排放,难以控制,不计入总量;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污染物种类主要有COD、氨氮、SS,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蒙阴盛科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东汶河。本次验收未对生活污水进行取样检测,无法计算接管总量。 (二)环保设施去除效率 1、废气治理设施 在验收监测期间: (1)熔化工序废气治理设施:旋风除尘器+脉冲布袋除尘器颗粒物去除效率为89.52%,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 (2)钢包清理工序废气治理设施:脉冲布袋除尘器颗粒物去除效率为90.86%,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 (3)混砂工序废气治理设施:布袋除尘器颗粒物去除效率83.14%,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 (4)落砂工序废气治理设施:脉冲布袋除尘器颗粒物去除效率为83.82%,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 (5)抛丸工序废气治理设施:脉冲布袋除尘器颗粒物去除效率为92.20%,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 (6)浇注、焊修工序废气治理设施:脉冲布袋除尘器颗粒物去除效率为84.25%,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 (7)制芯工序废气治理设施:低温等离子处理装置+脉冲布袋除尘器甲醛去除效率为20%、酚类去除效率为90.91%、颗粒物去除效率为84.85%,均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 2、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在采取车间封闭、减振、隔声等治理措施后,在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厂界昼间噪声值在51.5dB(A)~57.1dB(A)之间、夜间噪声值在43.4dB(A)~49.8dB(A)之间。满足要求。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环保治理措施根据现有标准建设,属于提升改造、增加设施,其设备、工艺与环评表及批复有所提高,但未向环保主管部门报告。 2、验收监测报告个别计算不准确,如废气处理效率的计算。 六、验收结论 1、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防止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 2、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3、建设单位没有违反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受到处罚,没有被责令改正; 4、验收报告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5、验收期间没发现其他不符合环境保护法律、行政法规等情形。 综上所述,蒙阴华峰机车车辆配件有限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落实相关环保措施,建立了相应的环保管理制度,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山东省相关排放标准,因此,该建设项目验收合格。 七、必须完成以下后续整改事项: 1、对于污染物处理采用最新标准、较严格的措施,主动提升改造、增加设施等情况,建设单位写出补充说明,向本项目原审批环保主管部门报告。 2、认真修改验收报告,图表文要对应,重新核算污染物处理效率。 八、公示期:2017年11月16日—2017年12月15日。 联系人: 张运文 联系电话:13583193387 邮箱:1319005715@qq.com 蒙阴华峰机车车辆配件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