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节前后,为加强对烟花爆竹专项检查的力度,保证节前节后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2月12日,县执法大队、工商局、安监局、城管和开发区安监办等部门联合对烟花爆竹经营户和人口密集场所集市进行大检查。检查当中发现刘官庄商业街有3家店外经营、集市上有7家摆摊经营。检查组对其批评教育并责令现场立即整改,按要求撤回店内销售。
二月二之前仍然是购买销售烟花爆竹的高峰期,也是安全事故的多发期,筑牢安全意识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作为烟花爆竹经营者更应当从思想上绷紧安全弦。据悉,专项检查将持续到二月二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