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违法处理业务,方便群众,杜绝套用驾驶证、冒名顶替、骗取驾驶证分值等违法行为的发生。自2016年10月1日起,蒙阴交警大队对非现场处罚程序进行规范完善。
一、手续:1、驾驶人携带本人
二代身份证、
驾驶证原件。2、车辆
行驶证原件。
二、步骤:1、驾驶人本人带齐证件到业务窗口接受人脸图像采集及身份审验。2、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为驾驶人开具《山东省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并交还证件。
2016年10月1日起,办理非现场违法处理业务不再需要证件复印件。市民可到
蒙阴县车辆管理所、
世纪花园交通服务站、
蒙城机动车检测站办理违法处理业务。
此公告。
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蒙阴大队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