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重特机械有限公司 装载机等工程机械研发和制造技改项目二次公示 按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有关规定,为推进和规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现将拟建项目相关情况向各单位和居民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山东重特机械有限公司装载机等工程机械研发和制造技改项目位于蒙阴经济开发区蒙山四路南首,是对“山东重特机械有限公司装载机等工程机械研发和制造项目[蒙环验(2015)104号]”的技术改造,项目主要建有零部件车间、总装车间等,在原有项目基础上新增的生产工艺为:1)零部件机加工工序,主要为前车架、后车架、动臂、摇臂、拉杆等的生产加工,其中包括抛丸、喷漆工序;2)精整补漆工序,即对组装调试后漆面破损的装载机等工程机械整机进行精整补漆。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当地规划的要求。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目废气由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组成。1)有组织废气:零部件喷漆废气经水帘吸收后,与晾干房有机废气一起经滤棉过滤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精整补漆废气一起经滤棉过滤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标准要求。抛丸工序废气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符合《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标准要求。餐厅油烟废气采用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后废气经过屋顶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标准要求。2)无组织废气:焊接烟尘、机加工粉尘、试车尾气,通过加强车间内通风换气,加强生产管理,合理厂区布置等措施,厂界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山东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1996-2011)标准要求。 2、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厂区东侧蒙山五路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蒙阴县盛科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包括装配线、焊机、抛丸机、喷漆房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及试车声音,其噪声级一般在60~95dB(A)之间,项目为减少噪声排放,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适当的减噪措施,如机组基础设置衬垫、风机进出口设置消声器等,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包括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一般废物有金属下脚料及废料、废焊头、废砂、喷丸废气装置收集的粉尘及厂区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有废漆渣、废漆桶、废活性炭、废机油、污泥,危险废物暂时存放于危废暂存库。项目固废均处置措施完善、去向明确,固废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三、主要评价结论 项目位于蒙阴经济开发区蒙山四路南首,项目选址不在“禁批”和“限批”范围之内,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项目厂址具备交通运输方便、供水、供电、原料供应有保证、人力物力资源充足等诸多有利因素。拟建项目投产后,产生的污染物经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综上所述,拟建项目选址较为合理。 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方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存放于山东重特机械有限公司,公众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进行查阅。 建设单位:山东重特机械有限公司 地址:蒙阴经济开发区蒙山四路南首 联系人:贾主任 联系电话:0539-2655003 邮箱:hwyy_zhb@163.com 评价机构:山东同济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淄博市张店区 联系人: 张玉霞 联系电话:0539-8606370 邮箱:tjgszyx@126.com 期限:本次公告时间自即日起,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可能影响范围内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具体意见。请简要说明原因。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起止时间 具体形式:主要采用调查问卷的方式,公告时间内,可以联系建设单位、评价单位联系人,领取并填写调查问卷。起止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山东重特机械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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