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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订就业协议后违约怎么办?  
发布时间 2016-02-23

为维护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规范毕业生就业市场,从97年我省规定毕业生参加双向选择活动,需使用国家或省制订的就业协议书。协议书由学校发给毕业生,未经学校同意,毕业生擅自签订的协议无效。就业协议一经各方签字盖章后即可生效。各方面都应严格履行协议,若一方提出变更,需按协议内容,征得其他方同意,并承担违约责任,如任何一方不同意,所签协议继续有效。

委托培养和定向培养的毕业生,确因情况特殊不能回原委培、定向单位、地区的,在签订协议书前,征求原委培、定向单位或地区同意。

如接收单位单方面违约,毕业生可持已签订的协议书,向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提出,由学校出面交涉。如毕业生违约,接收单位可找学校解决,也可向鉴证机关反映。

无论毕业生还是用人单位,在签订就业协议时,都要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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