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蒙阴经济开发区是2006年经省政府批准的省级开发区,位于县城东部,规划控制面积35平方公里,目前7.8平方公里的起步区已实现道路、供排水、通讯、有限电视、供热、和土地平整等“七通一平”,入园企业达到85余家,初步形成了以纺织、机械制造、食品加工、精细化工为主导的多元化产业结构。
蒙阴招商引资政策优越,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外来投资项目建设用地政策方面:根据项目性质、投资规模、投资强度和政府收益情况,由受益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对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实行一事一议政策;外来投资者可以通过出让方式取得项目建设所需土地使用权。
财政支持政策方面:对外来投资者新办项目,根据项目性质、投资规模和对地方财政贡献额(增值税25%、所得税32%,下同)超过10万元的企业,给予五年的政策支持。自纳税年度起,对地方财政贡献额1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前二年按对地方财政贡献额的50%给予支持,第三年至第五年按30%给予支持。
行政事业收费政策方面:外来投资者新办项目,开发区以最快的速度办理有关手续;行政事业性收费,县级留成部分免收,市级以上部分按最低标准收取;对开发区内企业确需收费的,由开发区管委会统一收取。 |